這是該標準自1988年頒發(fā)施行以來的首次修訂,重點體現了服務作戰(zhàn)、信息智能、節(jié)能環(huán)保等方面要求,同時對倡導勤儉、力戒奢華作出剛性規(guī)定。
新《標準》對全軍各級各類單位的機關辦公指揮用房、集體宿舍、文體用房、公寓住房、招待用房、公共生活用房、專業(yè)用房、隊屬物資器材庫房和車炮庫房等全部9類營房的12項裝修及設備配置標準逐一明確,方便全軍統一參照,避免各行其是。要求選材應經濟適用、耐久耐用、美觀好用。比如,結合戰(zhàn)備和生活實際,規(guī)定集體宿舍的樓地面鋪設要注重防滑,優(yōu)先選用水泥砂漿或水磨石材料,不能使用地磚。
新《標準》融入我軍現代營房建設要素。為滿足部隊信息條件下的應用需求,新增了綜合布線、網絡通信接口、安防和電磁屏蔽設施、水電氣暖電子計量裝置等信息化配置內容,同時,更加注重節(jié)能環(huán)保,淘汰了過時材料及做法,引入成熟的新材料、新技術、新工藝、新設備,以提升建設品質和住用條件。比如,規(guī)定營房外窗不再使用鋼窗,除庫房可選用塑鋼窗外,一律使用密閉隔熱性能更好的斷橋鋁合金窗。
為防止超標準裝修和隨意裝修,新《標準》明確,在建筑材料運用上,一般選用普通或中檔經久耐用的建筑裝修材料裝修,禁止使用高檔建筑裝修材料豪華裝修;在建筑設備配置上,應優(yōu)先選用國產品牌設備,禁止選用進口高檔設備;在營房外裝飾主色調選擇上,應體現莊重、樸實、協調一致,符合部隊特點。
據裝修網了解,該標準是我軍組織實施營房建筑裝修及設備配置的基本依據,具有強制性和規(guī)范性,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同時參照執(zhí)行。